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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12/25 15:26: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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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现就天津市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天津考区考生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23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网上申请。

考生及申请补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执业兽医资格办理

1.在中国兽医网完成申请后,考生务必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注册并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推荐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完成信息的确认及领取方式的选择。

2. 天津考区(天津滨海新区考生和天津港保税区除外)考生及申请补证人员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市农业农村委,申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事项,确认领取方式。

3.天津滨海新区考生和天津港保税区的考生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左上角选择对应区级界面,申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事项,确认领取方式。

三、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领取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将于2020年2月10日-2月28日工作日期间以下列方式进行发放、领取。

1.邮递发放。成绩合格的考生、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申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事项,填写邮寄信息并确认的,由发证机关免费邮寄资格证书。

2.现场领取。

⑴天津考区(天津滨海新区考生和天津港保税区除外)考生及申请补证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B厅62-64号市农业农村委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723)。

⑵选择在天津滨海新区领取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滨海新区审批局领取(地址: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联系电话:022-66897978)。

⑶ 选择在天津港保税区领取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保税区政务服务办领取(地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1号厅24号窗口,联系电话:022-84906118)。

特此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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