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西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工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12/25 16:05: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工作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规定,现就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三、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写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自主选定证书领取地,生成《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

四、资格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按《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公告》(桂农厅公告〔2019〕31号)证书补发要求,已在网上申请的,经审核合格,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的工作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自主选定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