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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5/6/30 13:40: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北京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企业和工程部门,特别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从事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现代实验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

航天工程、兵器工程、安全工程、动力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

三、招生名额

以教育部公布计划数为准,具体咨询相关学院。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五、报名

1.单位推荐及报考

集体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以个人身份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报考前须联系所报考工程领域的招生学院,确定能否以个人身份报考该领域。

2.报名方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访问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请各位考生务必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报名费的缴纳。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12至15日,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5日后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集体班工程硕士的资格审查在2015年9月-10月进行,各办学点与我校协商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办学点汇总考生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及考生工作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资格审核汇总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业综合考试费为每考生100元。

3.以个人身份报考工程硕士考生的资格审查在专业综合考试前进行,具体安排见专业综合考试通知。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工作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并交纳复试费100元。

七、考试

1.2015年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根据我校对“GCT”成绩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联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复试

2.“GCT”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专业综合复试于2015年12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专业综合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作风及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和能力。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道德品行表现择优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

九、培养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人事关系及户口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3~5年(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学习年限2~4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在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的课程依据培养方案设置,并充分考虑推荐单位的需要。

课程学习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北京理工大学将安排教师到办学点进行面授。课程学习一般在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设计)结合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为保证培养质量,北京理工大学将在学位论文(设计)开题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断培养。中断培养且课程考试合格者,学校可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十、学位授予

达到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其他

1.我校2015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4.培养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咨询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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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名称 工程领域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宇航学院 航天工程 宋老师 68915242

002机电学院 兵器工程 安全工程 张老师 68913373

003机械与车辆学院 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机械工程 任老师 68914346

005信息与电子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沈老师 68918552

006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 卢老师 68913758

007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技术 来老师 68913478

008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付老师 68944324

009材料学院 材料工程 金老师 68915072

010化工与环境学院 化学工程 张老师 68912671

016生命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工程 孟老师 68912140

021管理与经济学院 项目管理 工业工程 王老师 68918820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13781

热线咨询:13910593318 徐老师

网址:http://grd.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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