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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人事考试网: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1/11 14:33: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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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于6月15-16日举行。2013年临沂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9∶00至2013年1月29日16∶00;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9∶00至2013年1月31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16日。

关于做好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定于2013年6月15、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5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成绩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9∶00至2013年1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9∶00至2013年1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9∶00至2013年1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9∶00至2013年1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考区,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花名册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花名册上加盖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3楼,联系电话:0539—860992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6、盖章后的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3年1月17日9∶00至2013年1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6月10至16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违反此规定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四)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五)我省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附件:1、(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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