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武汉考区报考须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6〕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武汉考区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安排
1.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报名资格采取网上审查方式
(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3.报名时间:1月13日至16日16:00
4.报名网址:www.ntce.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5.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7日16:00
6.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
7.考试日期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等16个学科。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笔试。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武汉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武汉市的往届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6个月内未中断的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可报考对应层次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见附件1)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在武汉属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3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报考。
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3年制大专在3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2年级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在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审查及缴费
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登录唯一官网
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点击“网上报名”湖北入口。
2.注册个人信息
(1)注册登录账号。考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通过手机设置登陆密码及密保问题,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注册”即可。
(2)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完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点击“确认承诺”。
(3)填报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名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等信息。填写必填项目后点击“保存”。
3.上传规范照片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照片正面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面部完整、头发不遮五官,未闭眼)。
4.选择考区科目
(1)选择考区。省份选择“湖北省”,地市选择“武汉市”(符合武汉考区报名条件)。
(2)填报科目。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5.其他
以上流程操作完成后,报名系统页面显示报名成功。考生可以点击流程中“笔试报名信息”可查看自己的报考科目及审核状态,也可以取消科目报名。
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需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没有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二)网上审查
具体程序如下:
1.等待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进行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2.审核内容
审查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姓名是否含有数字、字母、符号等,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要求,其他的内容(包括考生的学籍、籍贯、学历等),后置到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成绩合格者,在面试报名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的报名条件将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后的面试报名前对涉及到的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根据不同类别考生的报名条件审核内容包括户籍、身份证、社保证明、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证明和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3年级学生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上缴费
考生网报信息审核通过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考试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见附件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4〉)。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规[2013]28号的规定,笔试考试费每生每科70元。
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填报信息时请注意:(1)请考生严格按照身份证上姓名填写。(2)如考生姓名中带有点,请复制这个标准的点符号(·),点的两边不能再有空格。(3)如有所列孤僻字请粘贴使用,例:龑。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3种途径重置:⑴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⑵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⑶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3.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5.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进行相应操作。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进行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在网上审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6:30。
咨询单位 | 咨询电话 |
华中师范大学 | 027-67868052 |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 027-85736311 |
武汉传媒学院 | 027-81979072 |
武汉船舶职业学院 | 027-84804560 |
武汉商学院 | 027-84587018 |
武昌理工学院 | 027-81652184 |
文华学院 | 027-87599578 |
6.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与审查。
7.考生笔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随机安排,其中有的考点较偏远,有的考点学校有不同校区,请考生仔细核对地址,提前实地查看考点地址,以免误考。
五、成绩查询
12月上旬,考生可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武汉考区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5),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复核登记(联系电话:85326802)。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市招考办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武汉招考网”(http://www.whzkb.com)查询。
2.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学籍证明(样本);
3.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4.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5.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序号 | 市州 | 学 校 |
1 | 恩施 |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
2 |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3 |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4 | 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5 | 咸丰县中等职业学校 | |
6 | 宜昌 |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7 |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 |
8 | 长阳县职教中心 | |
9 | 秭归县职教中心 | |
10 | 黄冈 | 黄梅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
11 | 蕲春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 |
12 | 武穴师范学校 | |
13 | 麻城师范学校 | |
14 | 黄石 | 黄石市女子艺术学校 |
15 | 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 | |
16 | 黄石艺术学校 | |
17 | 襄阳 | 襄阳旅游服务学校 |
18 |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 |
19 | 襄阳市工业学校 | |
20 | 枣阳职教中心学校 | |
21 | 十堰 |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
22 |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 |
23 | 郧阳科技学校 | |
24 | 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 | |
25 | 随州 |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学校 |
26 | 荆州 | 荆州教育学院 |
27 | 洪湖师范学校 | |
28 | 公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 |
29 | 荆门 | 荆门市职业教育集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
30 | 钟祥市职业高级中学 | |
31 | 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
32 | 武汉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33 | 武汉市中等职业艺术学校 | |
34 | 东西湖区职业技术学校 | |
35 | 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 | |
36 | 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 |
37 | 鄂州 | 鄂州中等专业学校 |
38 | 鄂州电子信息技术学校 | |
39 | 咸宁 | 咸宁市崇阳县职教中心 |
40 |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 |
41 | 蒲圻师范学校 | |
42 | 孝感 | 孝感师范学校 |
43 | 孝感市工业学校 | |
44 | 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45 | 安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46 | 天门 | 天门职业学院 |
47 | 潜江 |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
48 | 仙桃 | 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
49 | 省直 | 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附件2:
学 籍 证 明
兹有学生 ,性别,年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是我校(院)专业(师范类/非师范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该生于年月入学,学制年。若该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年月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大学(学院)
学籍管理专用章(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仅供武汉地区内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本科、专科在校大3年级学生(毕业前第3学期的师范生)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附件3: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附件5: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武汉考区成绩复核申请表
备注:
1.要求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认真填写此表,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27-85326802)。
2.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3.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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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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