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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事项通知

发表时间:2020/10/27 18:30: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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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局大厦12楼1204室;

二、办理时间:

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旧版注册证书(为11位注册证号及无身份证号)需统一换发新证,申请人将两寸彩色照片一张送至我站,申请人在领取新证书的同时交回旧证书。

2、已有新版注册证书的注册人员无需换证,可直接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加盖延续合格章或交由我站统一交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

3、延续注册领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宁波造价信息网。

希相关人员相互转告,严格按照本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造成不便。

附件:宁波市2020年10月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宁波市2020年10月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合格人员名单.xlsx.xlsx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站

2020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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