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注工办[2006] 2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委员会,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各勘察设计单位,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6]1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2月16日─2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一级 | 5月13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14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15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6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7:30(5.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 | 5月13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14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按《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一)执行;
②不具备(附件一)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网上可下载),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按《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二)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附件二)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㈠ 资格审查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审程序为:报考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可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携带毕业证原件、设计业绩、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交指定的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㈡ 资格审查部门
1.重庆市建委委托万州区建委对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开县、云阳县、忠县、梁平县、城口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审;委托涪陵区建委对涪陵区、武隆县、垫江县、南川市、丰都县、石柱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审;委托黔江区建委对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审。
2.其它区、县(自治县、市)的首次报考人员到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3626930)。
五、报名要求
㈠ 报考证件及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报名。
2.续考考生不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所在单位盖章,须持上年度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到报名点报名。
㈡ 报名卡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报名卡》可在就近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或报名点领取),携《报名卡》和上述(一)款规定的相关证件及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保证《报名卡》上照片质量,无遗漏;《报名卡》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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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㈢ 现场摄像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一)款规定的相关证件到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委托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1寸黑白近照1张和上述(一)款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到报名点报名。
㈣ 各报名点以报考人员身份证与报考人员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要认真核实。对报考人员填涂的《报名卡》和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报考专业、科目、身份证号码核查准确无误后,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卡》和校对单上签名确认。
㈤ 续考生务必准确填涂上年度考试的档案管理号,否则将影响续考生成绩滚动有效(若在滚动年度有效期内无一科合格的续考生,也应填写上年度档案号)。
㈥ 报考人员对档案管理号和报考科目代码务必认真仔细确认。
㈦ 外省转考考生凭原考地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到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报名。
六、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级别、专业代码与上一年相同。各报名点报名时,务必提醒报考人员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文件(附件三)准确填写专业代码。
七、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73)。
㈢ 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㈣ 重庆人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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