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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财政网: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6/2/29 17:35: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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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高新区财政社保局,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6〕9号),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举行,茂名考区中级资格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全省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纸笔方式。为了做好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茂名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①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②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4)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财政局报名点现场审查报名。

2、高级资格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三)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网上报名。

茂名考区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根据《关于我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区年满50周岁以上考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6〕2号)精神,年满50周岁(截至2016年9月10日)以上考生可以选择计算机作答或者纸笔作答:

①选择计算机作答的考生,请选择当地报名点进行报名;

②选择纸笔作答的考生,请选择“广东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并到省直考区考场参加考试(省直采取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方式报名;省直考区考场设在广州市,实行纸笔考试)。

(四)现场确认和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到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查确认、缴费手续。逾期不办,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现场确认和缴费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市直(含茂南区)及中央、省驻茂单位的考生到茂名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各区、县级市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中级资格

①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自行上网打印);

②考生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

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记录1份(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诚信档案查询并右键打印)。

(2)高级资格

①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自行上网打印);

②考生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

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记录1份(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诚信档案查询并右键打印)。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至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批次及方式
910(星期六)9001130财务管理 第一批次无纸化 
14:0016:30经济法
911(星期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财务管理第二批次无纸化
912(星期一)9001130经济法
14:0017:00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I1日。考试时间为9: 00-12: 30。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9月9日前,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六、报名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规定,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费按75元/科执行,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高级资格考试费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七、考试教材

需要征订考试教材的考生请自行登陆:

http://www.gdkjxh.com/home(广东省会计学会)——书籍增刊(在线购物)——教材征订——职称教材”进行网上征订,网上缴费,快递送达。现场不再接受征订。

八、合格领证

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到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资格证书(联系电话:3916623,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9号大院人社局大楼五层)。高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由茂名市财政局会计科代发合格证明(联系电话:2276058,地址:茂名市双山三路13号大院)。

九、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报名地点及电话

地 址联系电话
市直茂名市双山三路13号大院2276058
电白区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三路385121515
信宜市信宜市新尚路28815264
高州市高州市中山路1696661645
化州市化州市罗江南路137231562

十、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现行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现场审核确认时,如有50周岁以上选择纸笔作答的,请务必告知考生重新选择“广东省直”考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四)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将收取的考务费全额上缴茂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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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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