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印发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申请表样表的通知
晋建办综函字[2010]19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程》(晋建设字[2006]112号),我厅制定了山西省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申请表样表,并对填写各类注册申请表有关要求及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说明,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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