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人社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1年6月1日9:00—6月17日16:00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1年6月21日前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应考人员只有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11年9月1日9:00—9月16日16:00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下载准考证。
参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所填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出入时,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5360013。
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1年7月4日-7月15日(节假日及周三、周五下午除外)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名表(交费结束后立即打印)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五号窗口开发票。发票按单位统一开一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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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