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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人社局: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补考考务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22/9/27 18:32: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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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44号)精神,原计划于10月15日、16日举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顺延至11月26日、27日举行。为稳慎做好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由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已确认参加原计划于10月补考的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须在9月26日至9月30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由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

参加补考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22年9月24日

附件:

不参加11月补考网上确认程序

报考人员操作流程

(一)已经确认参加10月15、16日补考的报考人员中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1月)”。

(三)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11月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来源:http://rsj.hd.gov.cn/Article/76783a33-e83b-4370-826a-75ca4c9c9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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