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关于规范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有关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本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实行只聘不评,具体规定如下:
1.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技术员职务;聘任技术员四年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3.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在职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其他初级职称实行只聘不评的系列(专业),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系列(专业)职务《试行条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参照上述办法开展相应的聘任工作。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