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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评审论文的要求

发表时间:2023/5/18 17:53: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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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参与人完成的1项科研项目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主持完成的1项科研项目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主持完成的1项科技推广应用项目,获经济效益 200 万元;

3、作为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员)完成的1项课题或项目获省(部)级科技进步等专业奖励;

4、作为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员)完成的2项课题或项目获市(地)级科技进步等专业奖励;

5、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的1项工程获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行业示范工程、标准化样板工地奖励;

6、作为主要完成人制定的1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实施效果较好;

7、解决2项设计、施工、生产中长期未解决的疑难技术问题,或节约建设资金200万元,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专业部门鉴定认可;

8、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与申报的学科专业必须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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