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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发表时间:2023/5/20 9:30: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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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1、初级(助理)工程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

中传(本专业)、大专(非本专业)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具备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能力。

2、中级工程师:

技术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二)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三)是本单位技术骨干,能较好完成有一定难度的专业技术工作,能组织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业务工作。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胜任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连续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记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二)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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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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