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490号】文件精神,我省关于领取物业管理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领取办法:
1、根据附件1合格名单,对考试合格者,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注册中心。
2、交完照片一周后,各单位统一填写领取资格证表格一式两份(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凭单位出具的领取资格证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毕业证进行复核领取。
3、非考试单位领取,必须有原考试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他单位领取的介绍信。
联系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电话:0931-480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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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