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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2023年注册测绘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核查通告

发表时间:2023/12/11 18:13: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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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山考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核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6号)等文件,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黄山考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2023年度黄山考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其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2人(名单见附件1);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1人(见附件2)。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hssrskszx@163.com

二、核查对象确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本市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核查,电话联系或短信推送核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码。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核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对象须提供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对象须提供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所有材料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扫描形成的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考试名称(“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测绘师”)+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hssrskszx@163.com。

核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559-2359197(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四、核查结果反馈

核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通知本人,并上报至安徽省人社厅专技处和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

1.2023年度黄山考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2人)

2.2023年度黄山考区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1人)

附件下载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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