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
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4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5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包括: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符合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证书办理流程
资格复查→领取合格证书→证书盖章
六、取得资格时间
2015年度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5年6月算起。
七、联系电话:(023)86868835 86868810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24日
附:样表一:
重庆市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 张 三 | 学 历 | 本科 | 所学专业 | 工程管理 | |
毕业时间 | 2005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5年7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10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联系电话 | XXXXXX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5年 11 月 XX 日 | 审核部门意见:
考生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样表二: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
姓 名 | 张三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3年8 | 照 片 | |||
本专业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 本科 2005年7月 | 所学专业 | 工程管理 |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10 | 准考证号 (职称资格) | 不填 |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5年7月 | 档案号 (执业资格) | 0702015558001000001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有就填,没有就不填 | 取得时间 | 如实填写 | ||||||
报考 专业 | 计量 | 级 别 | 一级 (或二级) | 类 别 | 全考 (或免考) | ||||
取得资格名称 | 一级注册计量师 (或二级注册计量师) | 取得时间 | 2015年 6月 | 证书号码 | 在现场查询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考生如实填写) | ||||||||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
市职改办 意 见 | 该同志具备一级注册计量师(或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存发证机关。
下面内容办证人员如实填写一份即可,主要用于发证机关存档: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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