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主管单位或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及EXCEL格式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装入透明的文件袋内;《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7份。
(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四)单位出具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1式5份,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式5份。
(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 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1份复印件与其他附件统一装订,另1 份单独装订。
(六)任现职期间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有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求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与申请中的其他附件材料整理装订成册。
(七)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著(要求提供书刊原件)。基本要求:必须是任职期间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专著或 译著(本人撰写在5万字以上,译著3万字以上);或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或公开 出版并发行的具有书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业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论著除提供原著外,还应附论著提要,并经所在单位的财务、人事部门出具鉴定 意见(即证明申报人在完成论著中的作用,有社会实践意义的还应证明其在社会或单位经济效益方面的成果)。在增刊、专刊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评审必备材 料。
(八)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7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任现职期间的突出工作业绩。
(九)材料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会考试合格证、外语 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推荐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论著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照《陕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量化评价打分表》中项 目顺序装订,并在首页编制装订册目录表。要求个人申报材料装入硬塑料盒(档案盒规格)报送,盒上书写申报人姓名,盒内附本盒报送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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