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琼人发〔2017〕34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7、18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和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一)一级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等3个科目。二级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等2个科目。
(二)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一级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一级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二级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3月17日至4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
(2)考生须将考试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计量专业工作年限资历的单位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府路59号原省政府大楼805,电话:65396472);
(3)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须在4月14日前,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报名表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柜台进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3月17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通过银联网上缴纳考试费。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我局官网(www.hnjy.gov.cn)→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说明。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非首次报名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按操作要求完成报名、缴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6月12日至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7、18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四)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http://www.hnjy.gov.cn/htmls/20170301/148833652232928285.html?s=1406。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的发放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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