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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2008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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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1、考试时间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0、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0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1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2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2、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2007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08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200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 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1月5日—20日,网上交费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2月15日。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必要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

4、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由初审单位携带报名表、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5、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可于2008年1月24日—25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要于2008年1月26日—2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6、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半个月。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

五、有关事项

1、《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2、报考人员输入报名表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相貌一致。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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