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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事考试网: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5/7/8 17:24: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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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如实填报“报名表”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照片,以及报考的科目,务必在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

(二)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老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点击“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3日。同时,考生可下载打印“报名表”留存报名信息。老考生的报名信息在确认后不可更改,提醒考生在点击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

(三)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打印“报名表”后,还须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然后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杭的省部属(省直)单位和各市的报考人员,于7月 28日至30日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申请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于8月7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四)相关提示。⑴省部属单位(省直)的定义,以及全省各审查点的联系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⑵省部属单位(省直)报考人员的审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4)新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查前,如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的,可重新登陆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但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且必须用最后一次打印的“报名表”参加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后就不得再作更改。报名序号也必须以最后“报名表”显示的为准。否则,发生差错后果由考生自负。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依据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部、建设部[1998]8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其它3个科目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每人50元,其它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1996年8月26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 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 月17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于 7月20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一)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点击“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3日。报名期间,考生可同时下载打印“报名表”留存报名信息。

(二)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28日至30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另外,申请免试2个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8月7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和宁波市(其中宁波市考点只限宁波辖区内的考生报名)。

(四)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时,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重点防止报错级别和专业、选错科目、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各种号码、未对应人员交费等情况)。如因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或交费错误,以及提交错误或虚假审查材料,导致信息联络、报名考试、制证领证、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应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对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应审查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符合条件的收下该证件复印件1份。最后,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对于“报名表”上只显示《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要特别注意报考人员是否报错级别或是否符合免试条件。

四、参考书目。教材征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信义坊商街东200-1号;联系电话: 0571-88085976。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待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在报考资格审查中,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准确,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现象发生。要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努力为考生顺利报名和考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工    作    安    排
7月8日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月20日至29日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3日)
7月28日至30日省直、各市及义乌市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7月31日前各市报考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将审查资料送当地人事考试办
8月5日前各市人事考试办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8月7日至13日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进行网上交费
10月12日至16日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17日至18日考试
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下载:

工作年限证明.docx

缴费通知单.docx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区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杭州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9楼
0571-81021209
宁波
东部新城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9楼
0574-87183232
温州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楼12楼
0577-88826306、88822364
绍兴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绍兴铁甲营3号建管大楼4楼401室
0575-85202061
湖州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湖州市湖东路16号市造价站三楼303
0572-2096770
嘉兴
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
嘉兴市越秀南路325号
0573-82623801、82872141
金华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四楼
0579-82303389
衢州
衢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
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6楼
0570-3022757
台州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台州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局511房间
0576-88517675
丽水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丽水市城东路99号建设局大楼五楼
0578-2120523
舟山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舟山市新城建设大厦A座903室
0580-2616830
义乌
义乌市建设局
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
0579-85580025
省直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大楼中楼9楼902室
0571-85269209、8807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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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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