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20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7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我市考场设在新浦地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其中运输经济分为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4个子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设置如下:
专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专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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