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研究决定,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2011年11月21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地点及时间
1.领证地点: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1317室)。
2.领证时间: 11月21日(周一)至11月25日(周五),工作时间:9:00—15:00。
3.联系电话:64386502。
二、领证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在空白处签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须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特此通知。
四、关于考试用书和考试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高级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高级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成绩查询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