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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人事考试网:2012年聊城投资项目管理师考务通知

发表时间:2012/1/30 9:22: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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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市直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上述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均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www.lcks.com.cn(聊城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2月17日

缴费确认地点: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2楼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8902620。

缴费确认时间:

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2月10日—2月20日

广告环境影响评价:2月21日—2月29日

监理工程师:3月1日—3月9日

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2楼人社局窗口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各资格(水平)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7号)和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管发字〔2003〕03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仍采用2008年版资格考试大纲。但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考试参考教材做了新的修订,由设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说明。

(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3)。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9〕122号文件执行,即:《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6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74元。

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采用2011年版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相关事宜请与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联系。

(三)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4)。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和《广告专业实务》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科目时,考生还须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削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使用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0〕194号文件执行,即:助理广告师考试(2科)每人每科75元;广告师考试(3科)每人每科80元。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5)。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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