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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勘察设计网:2012年内蒙古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务通知

发表时间:2012/2/10 15:12: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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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2】1号,文件附后)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今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9日,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予受理。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查询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考程序,并提交个人信息进行报名。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二、现场确认:各盟市考生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各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3月14日—16日,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报名考务费,费用标准同往年。

三、各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考生汇总表、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及考务费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联系人:龚艳敏,肖杰,电话:0471-6945920、6610350。

四、考试前一周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询。

咨询电话:(0471)6287995。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建 ﹝2012﹞1号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现将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协调,按照“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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