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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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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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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一) 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二)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 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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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25、26日。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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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个科目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4、该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根据往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后两个月内公布。考生可于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点击查看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
·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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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查看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证书领取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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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