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汤丽琴等7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刘宝珍等28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胡爱梅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汤丽琴等70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刘宝珍等28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胡爱梅等2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1:2010年第三十一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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