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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试院:2012年经济师考试温馨提示

发表时间:2012/10/30 10:09: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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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

各位应考人员:

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最新通知,为加强11月3日举行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对考场规则中第1条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新的规定,原“开考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更改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10月29日16时前已打印准考证的应考人员重新打印准考证,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未能重新打印准考证的应考人员,也可凭原已打印的准考证进场参考,但考试期间执行“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的规定。

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带齐答题用具,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注意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点不提供准考证打印服务。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后对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如发现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判定为雷同试卷,将按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严重作弊者将从重处理,我市上半年已按规定处理了一批答卷雷同的考生。在此,呼吁广大考生集中精力备考,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宣传误导,坚决不购买和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相互串通作弊,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

特此提示。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经济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经济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国经济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经济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深圳市考试院

2012年10月29日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经济师考试专业培训机构)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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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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