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四川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507室执业资格注册科
邮政编码:610021
联系电话:028-85433567、85457515
联系传真:028-85432371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向四川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55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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