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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通知

发表时间:2016/8/31 13:35: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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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 〉的通知》的通知

内财会〔2016〕1273 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财办会〔2016〕34 号) (可以从财政部官方网站政策发布栏目、会计行业管理网站、内蒙古财政厅官方网站、内蒙古会计网站从业资格栏目等下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6 年 8 月 29 日

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财办会[201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财务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2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对2014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从财政部官方网站政策发布栏目、会计行业管理网站等下载。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从业资格考试大纲.rar

从业资格考试大纲.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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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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