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
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的专业优势,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现将2013年秋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招募巡考工作人员的信息通知如下:
一、参加巡考人员的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巡考条件
1、协会理事;
2、本人或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没有参加当次考试;
3、可以完成至少1科目全程巡考工作;
4、巡考差旅费自理。
(二)巡考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理事请于10月12日前将报名参加巡考的考试科目、开考时间和考试中心地点通知协会秘书处(请在《2013年秋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理事巡考安排表》(附件1)上注明)。秘书处汇总理事巡考报名情况后,于10月16日前将《2013年春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理事巡考安排表》通知参加巡考的理事及其巡考的各考试中心。
二、巡考要求
协会理事可选择一个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中心参与1-2次考试巡考,具体要求如下:
1、巡考主要内容:监督考点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了解试卷分发、收取、寄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情况;检查监考人员是否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是否提示条形码粘贴规定、是否提示答题本答题规范;检查监考人员执行纪律和考生遵守纪律情况;督促监考人员对违纪考生进行登记;及时反馈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考试结束后,对考点组考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等。
2、巡考反馈:巡考结束后,请巡考理事填写《2013年秋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巡考情况表》(附件2)电邮或传真至协会秘书处。
3、收到通知的理事请根据通知的具体安排参加巡考工作。
三、联系人及其他
理事每参加1门考试科目的巡考可获得CPD学分2分。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杨婷
电话:010-66555499、13810446015
传真:010-6655588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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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