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5年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合格未按期办理首次 注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 | ||
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国质检人[2005]50号)的规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对2005年通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未按期办理首次注册人员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为保持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有效性,满足未按期办理首次注册人员的申请条件。 二、对象 2005年通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未按期办理首次注册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三、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函授方式以学员自学为主。学员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提交考核问卷。 四、考核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学员提交的考核问卷进行审阅,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办理首次注册。 五、时间 2007年11月30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六、费用 230元/人,含资料费、邮寄费、考核费等。 七、本次继续教育程序 1、会员申请:学员可登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pec.org.cn)进入“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预注册”“协会个人会员申请”界面,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2、费用缴纳:选择下列方式其一将费用汇至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1)银行汇款: 账户名称: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账 号:08350912-01-0030409955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2)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邮 编:100013 收款人: 胡 兰 联系电话:(010)64221783转823 为方便缴费,学员可将本次继续教育费用与首次注册会员费一并缴纳,会员费:200元/年。费用共计430元。 3、寄发学习资料: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将根据学员提交会员申请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于费用汇出10个工作日内将学习资料寄发给各位学员。 4、学习及完成作业:学员收到资料后进行自学,并在规定时间(2008年6月30日)内完成给定的考核问卷。 5、提交作业:学员将考核问卷寄至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邮 编:100013 收件人:肖 兰 联系电话:(010)64221783转807。 6、考核:在收到学员提交的问卷5个工作日内,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组织专家对问卷进行审阅,考核合格者准予办理首次注册。 八、后续注册 考核合格者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将在网站“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预注册”界面赋予个人会员编号。学员根据查询到的会员编号,进入“执业资格预注册”程序完成后续注册工作。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二○〇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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