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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4-7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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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字[2007]11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中央驻赣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精神,在总结前三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切实做好我省20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照人事部、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我省的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在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的领导下,由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会考办”)组织实施。

中央驻赣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工作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凡符合《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中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条件(含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07年6月4—6月7日

3、省直单位及中央驻昌单位报名地点:金悦宾馆(系马桩326号)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各设区市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章,经设区市人事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汇总,集中交省会考办(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省直及中央单位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到省会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5、高级会计师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人事和财政部门共同进行。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问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时间:2007年9月2日8:30—12:00.

3、考试地点:设在南昌市区。

4、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由省会考办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省评聘工作中有效。

(三)考试报名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80元/人)。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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