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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财政厅:201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发表时间:2011/2/22 17:09: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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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考生尽快领取2010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参加2010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合格证尚未领取的省直考生请于2011年4月1日前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省财政厅会计处(鼓楼区中山路5号11楼)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逾期不再领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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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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