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度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
2017年度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成绩合格通知单已经打印完毕,现就办理成绩合格通知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通知单办理时间
2017年7月17-28日(工作日)
二、成绩合格通知单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
三、成绩合格通知单办理范围
2017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成绩合格通知单办理所需手续
领取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份,1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需贴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上。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或委托个人办理,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理成绩合格通知单资料不变。单位办理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委托办理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证注意事项
㈠、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成绩合格通知单,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办理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成绩合格通知单编号(点击“成绩合格通知单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 考试报名条件证明.doc》”、“《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doc》”),张贴好相关照片,然后到办证地点领取成绩合格通知单。
六、取得资格时间
2017年度参加重庆市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期限为3年,即:2017年至2019年。
七、联系电话:86868835 86868810 86868817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7月13日
附:样表一:
重庆市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说明: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样表二: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写一式一份,由发证机关留存。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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