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考条件暂未公布,请参考天津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条件(点击查看考务文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考试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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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