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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力资源保障厅:13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3/3/20 11:15: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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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人社发【2013】59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琼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公关员、职业指导人员13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详见海南省人力资源网《海南省国家统考职业申报条件》,网址:http://www.hnjy.gov.cn/

三、调整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9个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修订,上述职业技能标准(修订)颁布后,涉及2013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发生的变化,我厅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单位集体报名:

1、上半年:2013年3月25至2013年4月3日;

2、下半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10日。

个人报名时间:

1、上半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9日;

2、下半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1、考生个人:海府地区考生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技能鉴定处报名;市县考生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

2、单位集体报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技能鉴定处。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doc

附件2:2013年省内统考下放职业资格鉴定时间安排.doc

附件3:全国统考考生须知.doc

附件4:报考单位须知.doc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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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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