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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2月22日至26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1/29 8:56: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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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时间: 2010年1月26日至2010年2月11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0年2月22月至2010年2月26日期间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小区东门对面)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行放弃。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三)对于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而言,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有填写差错,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进行修改,受理时间:2月22日-2月26日。

    (五)6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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