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证变更办结及领取的通知(2015年)
张小敏、李小龙、庄娟萍、杨倩倩、卓小勇、陈芳芳、李碧、孙丽丽、陈艳、曾海宾、廖世斌、陈德欣、陈俊峰、佘明彬、许春燕、涂惠鑫、黄小红。
2015年8月21日
李洁民、潘金梅、沈晓雪、肖剑萍、沈艺力、林培欣、邵振婷、黄洁。
2015年8月7日
王美虹、连剑萍、陈晓榕、王辉镇、陈向萍、许志荣、闫瑞峰、鲍玲、姚蕊、邵云、庄海龙。
2015年7月31日
张忠、林堃娜、林凌艺、周宗莹、蒋逸燕、陈黎明、吴宗锦、黄荣权、陈宇、郑巧萍、陈召苹、杨江松、黄洁、陈金路、夏子柱、朱秀耐。
2015年7月23日
陈昕、王若阆、蔡婉容、刘玲婷、卓志炜、张秀敏、古铭、陈彬彬、刘丽苗、谢淑娥、陈龙达、郑大光、蔡泽平、刘 喜燕、郑翠环、雷丽春、傅静瑜、赖丽梅。
2015年7月17日
张玉梅、娄轩、刘桃明、黄维忠、杨锦坤、林顺权、陈清、谢美芳、颜彩燕、兰曾祥、郑珊灵。
2015年7月10日
蒋芳满、林永坚、陈奇航、蔡南富、王巧瑜、林华珍、朱秀真、庄莉。
2015年7月8日
林剑春、郭嘉欣、庄灿霞、胡会文、王元、洪英强、梁守琼。
2015年7月1日
李淑英、黄志坚、程淑红、林烽、卜鸿伟、柯琪、刘智波。
2015年6月19日
李春兰、施金英、陈金霖、林超连、林惠丽、占文凭、郑珊灵、许玲巧、章小红、林珊珊、高明才、戴敏、程艳妍。
2015年6月12日
郑静、万小丽、陈欢欢、郑珊珊、陈仁佑、林杰聪。
2015年6月2日
姜玮、许建金、陶腾林、杨传利、李继。
2015年5月28日
陈小燕、龚艳艳、胡亚娜、曹小平、黄樟榕、陈忠铭、郑景水、林霞、潘章雄、华国生、陈文水、王茜。
2015年5月22日
陈凯莉、黄静波、温照东、罗文芳、王红花、郑秀莲、苏坤泉、方添明。
2015年5月14日
陈月蕊、张立云、沈丽华、黄静、林春桂、钟育炳、陈长媛、王根雅、叶洪平、莫丽莉、吴玉娟。
2015年5月11日
林真真、蓝丹妮、庄海龙、黄小星、连家炜、吴学凤。
2015年4月28日
罗冬梅、李燕红、刘辉燕、夏丽丽、饶阿欢、史利平、王河、吴莉、曾晓敏。
2015年4月24日
王龙凤、郑燕华、郑淑莹。
2015年4月20日
吴小红、吴碧霞、陈秀明、颜彩燕、陈晓、刘光政、胡庆军、沈松泉。
2015年4月16日
林丽芬、池新莹、王贞校、李雪莲、谢金萍、蓝春聪、陈惠卿、吴爱红。
2015年4月13日
于玲、林宝苗、郭玲玲、林艺军、吴世凡、杨丽萍、黄菁杰、黄洁、王启中。
2015年4月3日
杨雅萍、周小云、陈叶扬、赖炜、陈珊、刘芳、周登钦、苏明强、谭平波、罗素华、陈小勉。
2015年4月1日
邱振华、陈宝石羡、谢辉、邱淑英、廖翠娟、魏陈波、沈宝珍、陈帅英。
2015年3月27日
黄月明、陈铭婷、黄静、叶灵、许丽贞、张锦波、陈萍萍、黄秀英、吴媚姻、张克俭。
2015年3月25日
梁守琼、刘祖明、林昆能、危坤荣、翁德瑜、卢铭铭、郑哑琴、江晓金、袁浩、张长富、兰曾祥、项光云、雷慧琴、王丽娟、李芬、洪珊娜、蒋斐斐、邓辉、林琪、郭育苗、沈幼丹、郑依梅、赵章保、林沈军、林彩凤、杨翠青、黄丽娟。
2015年3月23日
邱伯敬、陈珊、周登钦、王利娜。
2015年3月16日
吴杰瑜、陈仁花、陈洁琼、刘荣娣、杨福文、叶军海、康丽真、张清萍。
2015年3月9日
赵芳、黄陈萍、谢贤珍、陈素素、蓝富奎、王苒迪、陈信斌、林桂福、赖炜、陈叶扬、曹小维、张小芳、王小莉、张辉、孙丽丽。
2015年2月11日
蔡秋妹、黄灯辉、林亚琳、沈锦香、黄忠春、何淑梅、林泳霞、陈碧惠、周平、李晓燕、苏秀梅、陈兰珠、苑佩佩、叶玉玲。
2015年1月29日
雷媛媛、黄永山、霍建强、张发斌、王雄海、阙胜发、史岚、胡菊英、庄燕梅、赖华娣、程艳妍、高明才、许家宝、沈李清、吴凯峰、罗信福 。
2015年1月23日
包蓉、陈倩、刘雯、叶丽君、李素仙、罗伟、吴爱铭、王锦冠、胡萍、钱婷婷、胡宽荣、林敏泽、毛云宁、巫小斌、庄静、吴超瑜。
2015年1月14日
请各位于工作日至市造价站(七星西路166号)五楼定额管理科领取。
取件凭证:造价员本人领取,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非造价员本人领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注:依据闽建价〔2015〕14号文,从业印章由聘用单位在证书办结之后按指定规格自行刻制,具体规格详见该文件。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张玉梅、娄轩、刘桃明、黄维忠、杨锦坤、林顺权、陈清、谢美芳、颜彩燕、兰曾祥、郑珊灵。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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