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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人社局:办理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4/22 15:12: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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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年度经济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师、出版初(中)级、下半年软考、笔译证书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5年度经济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师、出版初(中)级、下半年软考、笔译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济宁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邹城市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邹城市人社局,由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二、逾期未领证书

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为保证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对于超过此期限仍未领取的合格证书,请随下一批证书集中办理,敬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提交材料(请考生自备档案袋装存以下材料,以免丢失)

1、办理人身份证;

2、通过人员准考证(或当时报名时的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原件;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审核人员如对证书真伪有所怀疑,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打印手写都可),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如准考证同底版照片没有保存,可去照相馆翻拍准考证上的照片。

6、领取补办证书的考生需提交《补发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和二寸照片一张。

四、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5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地址: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702房间,联系电话:5258536。

附件:点击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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