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韶关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9:00-8月2日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17:00;考生在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经济师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9:00-8月2日17:00。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报考者注意阅读《韶关市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务费的通告》(http://sg.gdkszx.com.cn/show.asp?id=1509)和《网上缴费温馨提示》(http://sg.gdkszx.com.cn/show.asp?id=1520)。
(二)交费确认
我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我市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到我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见附件1,逾期未提交者,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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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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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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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各考点要做好考前告知及要求监考员做好提示工作。
(三)本次考试全省统一实行“裸考”,时钟、考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应考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橡皮擦、笔、削笔刀等其它物品进入考室、考座。
(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8526601、8526609。
(六)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用书及培训事宜
教材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需要教材的考生,可在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征订教材。具体事宜见附件。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经济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经济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已确定北京、郑州地区经济师面授方案,点击查看。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经济师执业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经济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附件: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附件: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经济师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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