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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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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滨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组织形式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取集中培训与部门培训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注重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单位预算编制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及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等。各级可依据按需施教原则,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重点。对培训内容有特别要求的部门、行业,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上市公司、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应将《企业会计准则》作为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应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有关内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作为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继续教育培训点的管理

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承担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必须经财政部门进行评估、确认符合承办条件并予以登记、公告,方可开展培训业务。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教学活动时,应当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选聘本专业以及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教师,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四、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市直各单位要以主管部门为单位,于10月25日-11月5日统计好本系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统一到经财政部门确认并予以登记、公告的培训点参加学习,(培训点名单可查阅《关于公布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通知》(滨财会[2006]10号)或登陆www.bzczj.gov.cn "会计管理"栏目查询)。各单位培训结束后,持培训证明领取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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