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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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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估协发[2008]16号文件要求,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将于2008年完成《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新证)的全部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凡持有旧版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和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为本次换证的对象。旧版证书特征是证书无有效期或到2009年1月1日后过期。
 
    二、换证办理时间
 
    本次换证协会受理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三、换证程序
 
    申请换发新证的土地估价师,应填写《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附表一),证书遗失补办新证的土地估价师还应提供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或相关媒介,并报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审核。
 
    四、换证要求及注意事项
 
    新版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0年。2008年12月31日前,新版和旧版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可同时使用。自2009年1月1日起,旧版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作废。
 
    根据《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文件中第8条和第16 条的规定。2002年以前(含2002年)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需满100学时;2004年取得证书的,需满65学时。证书遗失补办人员按上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办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非执业(在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单位工作)土地估价师,凭已经申领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先行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立男   联系电话:23076060,23699370
    地址: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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