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事项
1、注册登记
(1).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提交《造价员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一张一寸彩照,并签章齐全
(2).本人与注册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新聘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如在学校通过的造价员考试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单位省内调动变更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提交《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表》一份,并签章齐全
(2).原单位解聘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新聘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专用章
3、工作单位名称变更: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提交《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名称变更申请表》一份,并签章齐全
(2).记录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3).造价员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专用章
4、证书或专用章遗失补办:
申请材料:
(1).“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提交《造价员资格证书(章)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一张一寸彩照,并签章齐全
(2).本人在相关媒体刊登的遗失启事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专用章(未遗失部分)
5、工作单位调动跨省变更(省外调入、本省调出):
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提交《造价员资格证书跨省变更申请表》,并按系统要求的材料由造价员本人到福建省造价总站八楼综合科办理。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印章制作费60元/枚。
二、办理依据: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闽建价[2013]40号)、《关于省外造价员变更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价[2014]1号)
三、申请受理机构: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核验后报福建省造价管理总站
四、受理时间:
每周一、三上午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五楼定额管理科
咨询电话:5050137、5053051
附件:变更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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