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17〕40号)要求,现就我盟2017年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2017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二、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2017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三、报名及交费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9:00—8月31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8月31日—9月1日
(每天8:30—12:00,14:30—17: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2日24:00。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www.xm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盟直考生按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材料及复印件,报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新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旗县市(区)考生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交费者,其报考信息自动作废。
(四)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务于2017年9月1日17:30前,将报名统计汇总,按规定的格式将统计表报送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五)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展报名工作。
特别提示: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牢记报名序号!
五、资格审查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作弊行为。
(二)2014年之前在我区参加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2014年之前在外省(区、市)参加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三)在我区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六、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七、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三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八、考试费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
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7元。
九、联系方式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联系电话:0479—8235702
附件: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doc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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