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事考试网: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6/4 17:21: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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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业务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二)报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

1.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7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4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15年;或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或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型,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6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19日至21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首页“考试资讯”-“考试服务”栏目中的“区县(市)审核地址”]。

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后,一并于6月25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文件下载:培训考试网(网址:www.ttt.gov.cn)。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9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6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字〔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每人165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10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考试用书征订。考生所需考试用书可直接到杭州高新建筑书店(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一层西侧)订购,联系电话0571-88867854。

所需考试用书,由建设部门负责在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一并征订。请各市将考试用书征订汇总表(附件3)于6月28日前报省建设厅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的掌握用书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城市规划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培训

附件:2013年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附件: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与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从事注册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用书征订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1

从事注册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注册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共     年。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工 作 安 排

529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6620

网络报名

61921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628

各市分别寄送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考试用书征订汇总表

7918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101618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101920

考试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3

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用书征订汇总表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数量(套)

 

注:以市为单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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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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