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3月20—23日
二、领取地点:省财政厅会计处 0551-5100264
三、注意事项:按照属地原则,证书由申报人员所属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统一领取,领取人须出示身份证。如自行领取(或请人代领)的,请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出示本人(或代领人)身份证。评审费每人300元。申报材料随证书和文件一并退回。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高级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成绩查询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