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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2009年建筑师3.23日考试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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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娄各有关单位人事 (职改) 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湘人函〔2009〕8号 )(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程序按照湘人函〔2009〕8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属娄底市考区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下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3月23日,到娄底市人事局(地址: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大院2号楼1楼,联系电话:8312396、82160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新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进修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在单位需出具申报人有无违反执业道德行为和反映其有关设计业绩的证明文件。报考一级建筑师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续考人员凭上年度考试准考证在经市人事局确认后可直接缴费。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原件大小粘贴在报名信息登记表的背面。

四、报考人员所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否则将不予受理。对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请人代考等舞弊现象的人员、代人考试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工作中不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甚至帮助弄虚作假而导致参考人员出现严重舞弊行为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事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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