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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毕业证书附署工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5 13:33: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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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附署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必须在其主考专业毕业证书上附署。

我省目前汉语言文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由云南师范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两校主考,从2015年办理毕业证开始,该专业毕业的考生在哪所主考学校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及答辩),就由哪所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附署。2014年下半年自考办证仍按以往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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