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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2012年合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公告

发表时间:2012/7/2 17:49: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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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合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公告

合肥市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申请办理证书时间为2012年7月9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现将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合格人员需持申请材料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合肥市本级或县(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办理。1、合肥市本级办理地点为:合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一楼办证窗口(潜山南路1号),联系电话:3532233、3538850、3532014。2、省直在肥单位、中央驻皖在肥单位合格人员办证事项详见安徽会计网公告。3、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点联系方式如下:

    
 
   
 
肥西县财政局
8841785
瑶海区财政局
4496695
肥东县财政局
7713747
包河区财政局
3357207
长丰县财政局
6686517
经开区财政局
3886185
庐阳区财政局
5699706
新站区财政局
5777175
蜀山区财政局
5132597
高新区财政局
5321351
巢湖市财政局
0565-2367083
庐江县财政局
0565-7388016

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携带资料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登录安徽会计网“考试合格申请发放证书”系统填写并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登录安徽会计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打印);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1张贴信息表上)。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以上会计类专业,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有工作单位的须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本人签名,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齐全、财政部门当场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2012年度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截止201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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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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